借名买房房子被人抵债怎么办
武义律师
2025-06-10
借名买房中房子被登记人抵债,借名人可通过收集证据并依据不同情况维权。
1.收集证据证实事实:借名人应收集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证据,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2.主张抵债行为无效:若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且抵债行为未经同意,登记人的处分属无权处分。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,借名人可起诉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追回房屋。
3.要求登记人赔偿: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,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,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借名买房中房子被登记人抵债,借名人维权首要步骤是收集证据,包括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,以此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(2)若借名人能证实借名买房关系且抵债行为未经其同意,登记人的抵债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。
(3)当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时,借名人可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进而追回房屋。
(4)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,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,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。
提醒:
借名买房存在较大法律风险,借名前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。一旦发生纠纷,及时收集证据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收集证据:借名人应收集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证据,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(二)判断处分性质:若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且抵债未经同意,登记人的抵债处分属无权处分。
(三)起诉确认无效: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,借名人可起诉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追回房屋。
(四)主张赔偿损失: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时,可向登记人主张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等损失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,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,所有权人有权追回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符合下列情形的,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:
(一)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;
(二)以合理的价格转让;
(三)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。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,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收集证据:收集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,证明借名买房事实,确认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2.判定处分性质:若能证明借名买房且抵债未经同意,登记人抵债属无权处分。
3.起诉维权:债权人不构成善意取得,可起诉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追回房屋。
4.主张赔偿: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无法追回房屋,可向登记人主张返还购房款及赔偿增值损失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借名买房中房子被登记人抵债,借名人可收集证据证实借名买房事实,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可起诉确认抵债行为无效追回房屋,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则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借名买房时,借名人实际出资购房,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。若登记人未经借名人同意将房屋抵债,在借名人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的情况下,登记人的抵债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。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,即债权人在取得房屋时并非善意、未支付合理对价或者未完成产权登记等,借名人有权利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并追回房屋。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再追回房屋,不过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,登记人应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因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。在借名买房遇到此类纠纷时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。
1.收集证据证实事实:借名人应收集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证据,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2.主张抵债行为无效:若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且抵债行为未经同意,登记人的处分属无权处分。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,借名人可起诉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追回房屋。
3.要求登记人赔偿: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,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,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借名买房中房子被登记人抵债,借名人维权首要步骤是收集证据,包括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,以此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(2)若借名人能证实借名买房关系且抵债行为未经其同意,登记人的抵债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。
(3)当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时,借名人可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进而追回房屋。
(4)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,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,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。
提醒:
借名买房存在较大法律风险,借名前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。一旦发生纠纷,及时收集证据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收集证据:借名人应收集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证据,证明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(二)判断处分性质:若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且抵债未经同意,登记人的抵债处分属无权处分。
(三)起诉确认无效: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,借名人可起诉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追回房屋。
(四)主张赔偿损失: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时,可向登记人主张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等损失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,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,所有权人有权追回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符合下列情形的,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:
(一)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;
(二)以合理的价格转让;
(三)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。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,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收集证据:收集出资凭证、购房协议、借名沟通记录等,证明借名买房事实,确认自己是实际购房人。
2.判定处分性质:若能证明借名买房且抵债未经同意,登记人抵债属无权处分。
3.起诉维权:债权人不构成善意取得,可起诉确认抵债行为无效,追回房屋。
4.主张赔偿: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无法追回房屋,可向登记人主张返还购房款及赔偿增值损失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借名买房中房子被登记人抵债,借名人可收集证据证实借名买房事实,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可起诉确认抵债行为无效追回房屋,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则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借名买房时,借名人实际出资购房,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。若登记人未经借名人同意将房屋抵债,在借名人能证明借名买房关系的情况下,登记人的抵债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。若债权人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,即债权人在取得房屋时并非善意、未支付合理对价或者未完成产权登记等,借名人有权利向法院起诉,请求确认抵债行为无效并追回房屋。若债权人构成善意取得,借名人无法再追回房屋,不过可向登记人主张赔偿损失,登记人应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因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。在借名买房遇到此类纠纷时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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