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概念
武义律师
2025-05-08
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指在特定情况下,法律直接允许使用他人作品,而无需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的制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二十一条,当依照该法规定进行广播、电影拍摄、电视节目制作等时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但应当支付报酬。此外,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,但也应支付合理报酬。这一制度旨在平衡保护知识产权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之间的关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二十一条:依照本法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,进行广播、电影拍摄、电视节目制作等时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。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:根据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,应由国务院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办法,确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,并提前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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