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中夫妻为躲避债务假离婚可以吗

关于民法典中夫妻为躲避债务假离婚可以吗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民法典规定,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所以假离婚逃避债务是不可行的,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。
如果是个人债务,个人离婚时将转移转移给配偶逃避债务的,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,撤销财产转移行为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
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第五百三十九条
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,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。
第一千零八十九条
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
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
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、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三条
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,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,该配偶申请变更、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